2026-05-12 10:43:48
为纵深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升建筑行业本质安全水平,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期出台多项硬举措,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通过全流程、多维度监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行业发展秩序,防范化解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
当前,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已全面换发电子证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托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企业两项证照实施实时校验,实现“证照联动、动态预警”。若企业资质证书过期,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将自动标注为“异常”状态,标注“异常”的企业将被禁止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直至资质证书延期成功并申请撤销“异常”标注后,方可恢复正常经营活动。这一举措有效杜绝了企业“资质过期仍违规经营”的现象,从源头规范了企业准入门槛。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核心要素,此次动态管理将人员配备作为重要“硬约束”。对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为零的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同样会自动标注“异常”,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适时将此类企业名单反馈至各市(州)及贵安新区,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将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强执法督促整改,要求企业按规定补齐安全管理人员。
针对整改情况,政策明确设定整改时限,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注“异常”满2个月仍未整改合格的,将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从严处罚”的闭环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管理团队足额到位、履职尽责。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聚焦在建工地现场,开展严格的常态化检查,重点核查两大核心内容:一是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对其中一项过期的,立即责令工地停工,并依法实施处罚;二是人员配置合规性,仔细核查在建项目经理注册证与安管人员证(B证)的一致性、与施工许可(含项目总监)的一致性,以及专职安全员(含C1、C3)、项目安全总监配备是否符合项目规模配置要求。
同时,各地兼顾监管与帮扶,对自身管理能力薄弱的建筑施工企业,强化指导帮扶,引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实现“监管有力度、帮扶有温度”。
贵州省依托《贵州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政策文件,常态化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核查范围覆盖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重点聚焦“安管人员”缺失严重、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核查采用信息系统数据比对、现场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危大工程管理等情况,以及“安管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核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基本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企业依法采取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纳入失信名单重点监管等措施,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企业,严格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处罚。
为确保动态管理落地见效,贵州省明确了多项刚性处罚措施: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企业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涉事工程项目需全面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并经核查通过后方可复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却违规取得许可证的,依法撤销已颁发的许可证,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此次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是贵州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通过“证照联动、人员管控、现场核查、从严处罚”的全链条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行为,推动建筑行业向安全化、规范化、高质量方向发展。下一步,贵州省将持续优化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各级住建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切实守护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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